2008年11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网上非法证券咨询活动具有六大特征
孙燕明

  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手段多样,主要具有六大特点:第一,以互联网为信息平台,传播速度快,涉及地域广。不法分子实施非法网络投资咨询的方式主要有3种:设立独立的网站或租用网络空间,以主流网站的链接广告方式吸引浏览者点击进入;通过网络论坛、博客、股吧发帖;通过QQ群或MSN群进行非法咨询。第二,网络链接广告具有强烈蛊惑性。不法分子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平台,肆意进行虚假宣传造势,以“涨停板”、“龙头黑马”、“暴涨牛股”等字眼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。第三,采用“拉大旗做虎皮”实施诈骗。不法分子大多打着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”、“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站”等旗号,采用各种与权威机构或专业机构相近似的名称,以推荐股票、保证盈利、掌握内幕信息等噱头,蒙骗投资者。第四,通过收益分成引诱投资者。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想赚钱的心理,要求投资者把赚钱后的部分盈利作为提成汇至指定银行账户。第五,将非法咨询与销售软件捆绑在一起,掩盖其非法的身份。不法分子以销售炒股软件的名义,将非法咨询作为软件后期服务,把高额收费隐藏在软件销售当中。第六,千方百计规避调查。不法分子通过“虚拟电话”号码与投资者联系,利用虚假身份、机构、地址开设“影子账户”,通过ATM机异地取款等方式“隐身操作”,并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,逃避监管部门查处。
  (孙燕明)